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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20章 骑马与砍杀的境界 (第2/2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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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力,下盘稳定,步伐轻盈,小腹还有四块微微隆起的方块肌,是个充满勃勃生机的漂亮姑娘。

丹妮放下瓷瓶,好奇道:“如臂使指的境界?剑术还有境界?我怎么没听乔拉爵士说过。”

巴利斯坦一边把自己的大剑重新系在腰间搭扣上,一边说道:“那些北方人压根不重视剑术理论,能上战场,能砍死敌人,他们便满足了。

口口相传的白骑士剑典中,剑术大致分为四个境界,如臂使指,举重若轻,举轻若重,心意体合一的超凡入圣。”

“怎么个说法?”丹妮来了兴趣。

“如臂使指,便是手中的剑成为手臂的一部分,心之所想,剑之所及,每一个动作都精准无比。”

丹妮点点头,认可了他的说法。

她现在也有那么点意思了,很奇妙的感觉:我可以准确击中视线看到的地方。

就像大学时打篮球,有时候篮球刚出手便有种一定会进的感觉,然后篮球果然“唰”的一下,空心入网。

不过那样的感觉很少有,几百次也难出现一次,不像现在,她几乎时刻有种“心之所想,剑之所及”的信心。

“我的确有你说的那种感觉,第一阶段的人很多吗?”丹妮问。

“不多,10名正规骑士难有一人达到这样的境界。”老头叹口气,语气复杂说,“只要能举起剑的人都可以挥剑砍击,可个人天赋与刻苦程度限制大多数人更进一步。”

丹妮有些小窃喜,又有些震惊:“如臂使指已经很罕见了,后面几个境界又该如何强大?”

“您的杂种剑有13斤重,而我的双手大剑重达20斤,短时间内你可能‘如臂使指’,但时间一长”

白骑士向丹妮抬抬下巴,示意她看看自己此时汗流浃背、虚弱无力的状态。

“挥动13斤长剑200下与挥动木棍200下的感觉肯定不一样吧?但对在我手中,木棍与长剑能有相同的重量唔,即是举重若轻,又举轻若重。”

老人将额前垂下的细碎斑白头发捋到一边,道:“简单来说,当你挥舞长剑犹如挥动木棍般轻松,便算举重若轻,这一境界主要是增加战斗持久力。”

“长剑如何能与木棍一样轻?这不合理。”丹妮摇头道。

白骑士闻言露出追忆之色,叹道:“这个问题当年也有人问过。”

“谁?”

“詹姆·兰尼斯特!”白骑士神色复杂,“詹姆16岁便成为御林铁卫,有很好的资质,剑技却并不成熟,当时负责教导他的便是最强剑士,亚瑟·戴恩爵士。”

“佛晓神剑?”丹妮兴致勃勃问:“他怎么回答弑君者的?”

“他说,举重若轻与举轻若重其实算一个境界,关键处在于把握重心,并非剑的重心,也非人的重心,而是人的身体、铠甲、手臂、利剑合为一体后的重心。

战斗过程中,剑锋在变,剑尖的方向也在变,但整体的重心几乎维持在一点。

重心不变,就像站着不动,几乎没有用力,人自然便轻松了。

举轻若重则相反,通过调整整体的重心,似乎重力转化为速度?

哎呦,记不得了。

总之,调整重心可以增加剑锋处的力量,明明一柄细薄刺客剑,也能达到双手重剑猛击的效果。”

说到这,老人皱起眉头,神色间有些茫然,后面的话也不知该怎么说下去了。

因为他不懂,虽然已经达到举轻若重的境界,但老骑士完全凭本能练成功的。

“抱歉,陛下,戴恩爵士的话我不懂唉,《白骑士之书》也不在这儿。

因为詹姆的提问,戴恩爵士觉得应该将详细理论记录下来,与‘白骑士杀人技’一样,留给后人观摩。”

牛,牛掰!

超级牛掰!

丹妮算服了,维斯特洛的骑士文明6000年也没从铁器时代过渡到科技时代,但人家几千年训练出的砍人技巧,几乎达到冷兵器时代的巅峰。

白胡子虽说得坑坑绊绊,自己都不知道自己说了什么,但丹妮却弄明白拂晓神剑想要表达的意思了。

关键点有两个:重心和借力!

“不愧是拂晓神剑!”她感慨道。

“呃,您听懂了?”老人惊奇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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