她这副样子可稀罕死罗涛了,娇艳动人,还甜软听话,他唇口发干,左右瞅了旁边,见没人,快速凑过去,在她唇上亲了亲。
杨小茜蹙眉。
“再亲一下。”罗涛见没人,干脆捧着她的脸,“啵啵啵啵——”
杨小茜的脸被挤到一块,口红都被亲没了。
“啵啵啵啵——”
“罗——罗——涛——”她说话都有点含糊不清。
某人压根没停住,越看她越爱,松开手,侧着身子,又在她娇嫩白皙的脸颊上亲:“啵啵啵啵——”
亲完之后,将炸糕和衣服给她,直接开溜:“媳妇儿,我还要约了人,就先回去了,房子打扫好后再带你去。”
话落,没等杨小茜回话,他笑得欢,撒腿跑了。
杨小茜都被亲得没脾气了:“你慢点。”
小心摔了。
“知道啦。”
……
杨小茜看着罗涛高瘦颀长的背影,唇上还有脸颊仿佛还有亲过的余温,她低垂眉眼,忍不住笑了。
那种被人如珠似宝珍视的感觉,十分奇妙,心里也会变得涨涨暖暖的。
杨小茜含笑转身,突然看到了站在校道竹林处的齐云平,神色稍怔。
看样子,他应该是站在那里挺久的了。
齐云平身子僵着,神色很复杂,也没有走上来。
杨小茜笑意未散,冲他礼貌点了点头,继续往前走了,她并没有走向他那边,而是变了一条道回寝室。
齐云平依旧站在原地,垂落的双手收拢,眼神逐渐暗淡。
寝室内。
杨小茜结婚的消息,已经被李雪传了出来。
寝室的人也非常诧异,刚开学,大家都很忙,各自不熟。八个人,六个是本地人,时常回去,大家也没深聊过。
杨小茜已经结婚的消息让她们太吃惊了,大家就聊了一个下午,托她的福,大家彼此都熟悉了不少。
门外有了动静,杨小茜回来了。
她拎着大包小包,眼尖的室友注意到她脖子和手上戴了金首饰,手上还戴了戒指。
若说金首饰俗气,放在杨小茜身上真不俗气,她今天还换了一套新衣服,看着优雅大方得很。
“听说你结婚了?是不是真的?”有室友没忍住问出口。
“嗯。”杨小茜也大方承认。
“你们怎么认识的?”有人好奇追问。
杨小茜:“我下乡的时候认识的。”
“他也是知青?”
杨小茜摇头。
听闻杨小茜的丈夫不是知青,也没读大学,而是村里的村民,众人纷纷惊掉下巴,这完全是门不当户不对。
寝室有六个人都是本地人,都是工人家庭,一听说杨小茜就嫁到村里,如今看着她的穿衣打扮:“可是你一点都不像啊,你不说我完全看不出来。”
她们还以为她家境殷实得很。
瞧瞧这时尚的裙子,好看的靴子,贵气的首饰,长得又好看,画着淡妆,如此明媚动人。
说着这个,杨小茜有些不好意思道:“因为我丈夫跟我一起来首都了,他怕我融入不进你们,怕我被你们看不起,所以给我买了好多衣服。”
“听说金饰能镇住福气,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。”
众人:“……”
抛夫弃子的女知青(27)
杨小茜顶着娇媚的脸蛋,发表无辜雷人的话,让七个室友纷纷目瞪口呆好久。
关键是,她说得那么真诚实在。
而且,她真的是乡下人。
据杨小茜所说,那就是一个山沟沟的地方,很偏远,出来镇上都得坐骡子车,真是让人难以想象。
寝室七个人,六个首都本地人,一个来自沿海发达城市,却没人比杨小茜的时尚贵气。
而且,杨小茜天生长了一张明艳绝丽的脸,稍稍一打扮,简直是大杀四方,别说男生了,她们看了都爱。
和杨小茜比起来,不知道谁才是乡下人。
七个室友只觉得,杨小茜的丈夫真是多虑了。
然而罗涛并不这么认为,他最近在跑业务,接触的都是首都的有钱有身份的人,他还租房子住,真是让他媳妇儿受委屈了。
杨小茜爱干净,罗涛就租了一个小院子,虽然偏小了一点,但好处就是有厕所。
他带着她来时,还跟她保证:“媳妇儿,等我事业起来了,我们就在首都买地盖房子,盖大房子!”
“嗯。”杨小茜是相信他的。
见她这么毫无怨言,罗涛更感动了,拉着她的手许诺:“到时候,我让人给你设计一个大大的衣帽间,给你买很多鞋子和衣服!”
“好啊。”杨小茜那双好看的狐狸眼弯下来,像是缀满了星光,应得毫不犹豫。
“媳妇儿你真好。”罗涛凑过去抱着她的腰,一下就将她拎了起来。
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