毛毛虫小说网 > 百合小说 > 妳原唱 > 第三章 招娣招弟

第三章 招娣招弟 (第1/2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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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结束了一天的课程回到了家,宋招娣却一点也开心不起来。

「妈,我回来了。」她将书包重重一甩,便拿起一旁脏兮兮的外套、袜子,扔进洗衣篮里。

「姐,我今天想吃红烧肉!」宋承辉正躺在沙发上打着游戏,「赶紧的,我饿了!」

「怎么才回来啊?」王文丽扯着嗓子:「还不过来帮妳妈做饭!」

宋招娣嫌弃的皱眉,却还是听话的往厨房走去。

她看向正在切菜的妈妈,却只得到一句:「看什么看?妳动作再不快点,妳弟弟就得饿肚子了!」

明明都是妳亲生的,为何我们俩的待遇却是天差地远?就因为我是女儿吗?

自九岁那年父亲过世之后,姐弟俩的生活便由母亲一手打理。

或者应该说,宋承辉的生活是由他妈和他姐打理的。

妈妈曾说过:「女孩子迟早都得嫁人,不如多帮衬妳弟弟,以后还有个照应。」

所以她叫招娣。

因为这辈子,她只能为了宋承辉而活,因为他才是宋家的儿子,而自己只是个赔钱货。

可她记得清楚,明明爸爸在世时,一碗水总是能端平的。

爸爸是个粗人,在工地上班,每每回家总带着满身的泥巴,但她不在乎这个,

总是会衝上去一把抱住他。

爸爸是世间最疼她的人。

据说当时,爸爸给她选了好些个好听的名字。

却比不过王文丽的一意孤行。

宋招娣不明白,爸爸都不在乎了,怎么同为女子的王文丽却如此重男轻女?

如果他没有从鹰架上摔下来、如果他没有离开,那他们一家人就会一直幸福下去的吧?

爸爸走后,她在这个家的地位直线下降,她清楚的感受到,妈妈突然变得不爱她了。

即便她逼迫年幼的自己学会独立、学会分担、学着懂事。

可妈妈却总是围着弟弟转。

妈妈嫌弃女生打理麻烦,于是她剪短了原本及腰的长髮,扔掉了从前最喜欢穿的小裙子。

她以为妈妈会对她改观,会觉得她是懂事贴心的小棉袄。

事实证明,没有用的。

老天就是这样的不公平。

于是她不再勉强自己,开始摆烂。

抽烟、喝酒、打架,成绩也跟着直线下降,成了个不折不扣的不良少女。

十五岁那年生日,她从王文丽床头的柜子偷了一笔钱,在自己左小臂上刺了「gratis」,意为自由,是她最希望获得的东西。

王文丽更加厌恶这个赔钱货,「打扮成那样,哪个男人想娶妳?妳弟弟还怎么买房?」

有差别吗?

反正不管我怎么做,妳都只是批评我,不是吗?

至少这样,我活得开心多了。

吃过晚饭,宋招娣回到房间,而王文丽带着儿子出门买新文具去了。

宋招娣打开自己的笔袋,这些个文具都是宋承辉不要的,妈妈从没给她买过新的,而宋承辉几乎是每年一换。

她知道,妈妈不是抠,也不是没钱,只是不愿把钱花在她身上。

宋招娣自嘲似的笑了笑,反正她也习惯了。

而且比起这个,还有更严重的。

前几日晚上,她偶然听见妈妈在讲电话:「她一个女娃,读大学多浪费?再说她也不是念书的料,一毕业就嫁,省得耽误了年纪。」

「欸不是?说好的六十六万呢?这聘礼可不能少了。」

「……」

宋招娣在门外气得咬牙切齿,她紧紧攒着拳头,几乎是用尽了她全部的理智才忍住没开门和她老妈大干一架。

她是不太会念书,但不让自己念大学就算了,凭什么一毕业就要让她嫁人?

宋承辉现在才多大?

他不过才十四岁,离娶老婆的年纪还远着呢!

王文丽现在就想着找个男的把自家闺女给卖了,拿聘礼给他买婚房去。

这么早便开始替他做打算,而自己什么也没有。

偏心也不是这么个偏法。

是,她是个女孩,但她难道就不是宋家的孩子吗?

给她取了这么个名字,洗脑她把自己的人生都奉献给宋承辉。

除了她那英年早逝的爸,她无比痛恨宋家的每一个人。

重男轻女的妈、废物一样的弟弟,她实在受够了这一切。

且不说宋承辉长成那个死猪样,妈宝一个,还没有任何生活自理能力。

但凡有长眼的,根本不会看上他。

就宋家这破烂条件,还有王文丽这样的婆婆,哪个正经人家愿意把自家疼爱的掌上明珠嫁过来做奴做婢?

不过这些都无所谓,她迟早要搬出去,离开这个不堪的家。

反正这些年来,她自认对这个家已经能算得上仁至义尽了。

宋招娣看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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