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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年头救了高鸡舍的命,他下意识的低下头,抬起肩膀,箭矢射中了他的肩膀,却弹飞了——冷淬后的甲片比燧石箭头还要坚硬,拿着狼牙棒的汉子大声叫喊,冲了上来,高鸡舍踢了一下马肚子,战马长嘶了一声,迎面冲了过去,与此同时高鸡舍一箭正中那个弓手,把这个狡猾的敌人射倒,那个拿狼牙棒的汉子犯了一个错误,他向旁边跳开,想要避开,脚下却踩了个空,摔了个四脚朝天。

紧跟着战马的男孩赶忙抽出佩剑,狠狠的刺了下去,光滑的剑刃刺穿了咽喉,鲜血四溅,就好像被刺穿的水袋。

高鸡舍弯弓上弦,扭腰转身对准正在追赶的敌人,松开弓弦,箭矢贯穿了拿着铁斧汉子的胸口,他惨叫着倒下,紧接着是第三箭,他不再从箭囊取箭矢,拔出腰刀,调转马头冲了过去。片刻过后,地上多了两具尸体,幸存者钻进荆棘丛中逃走。

那弓手被射穿了肩膀,他哆哆嗦嗦的试图逃走,“我投降!”他喊道:“别杀我,千万别杀我,我知道一个非常重要的消息!”

“我对你的消息没兴趣!”高鸡舍一脚踩在弓手的胸口,将其踩在地上,对男孩说:“来,把这家伙宰了!”

男孩有些紧张的走了过来,刚刚慌乱间杀了一人的他此时还有些紧张,他举起长剑,将剑尖对准那弓手,弓手紧张的大喊:“真的,我能够给您找出一条出路,唐人正在四处搜索像您这样的豪杰,要把您押到唐国去。就算你逃回家乡也没用,名册肯定有您的名字和籍贯。再说就算找不到您,您的家族也会被迁徙走的!”

高鸡舍的脸色变得阴沉起来,他劈手从少年手中夺过长剑,剑锋直抵弓手的咽喉:“说吧,我可没什么耐心!”

弓手舔了舔嘴唇,他知道自己的性命危在旦夕:“有一个倭人正在招揽高句丽豪杰,无论是什么人,只要愿意为他的主上效力,他的主上就能为其提供一个容身之地!”

“提供一个容身之地?”高鸡舍冷笑了一声:“那肯定不在高句丽吧?那和被迁徙去唐国又有什么区别?”

“不,不,不是这个意思!”感觉到剑锋的压力,弓手连忙喊了起来:“那个倭人的意思是,他的主人可以提供一块领地,供投靠的豪杰及其家族栖身!”

高鸡舍冷哼了一声,对于像他这样的乡里豪杰来说,其安身立命的根本是领地,是家族以及世世代代的部曲郎党。如果一定要在领地和家族部曲之间做出选择的话,那还是选择后者。毕竟高句丽位于关外,待开发的土地多得是,只要家族部曲还在,就还有翻身再起的机会,而领地没了还能再想办法。而如果被唐人强制迁徙走,就很可能被分而治之,部曲也会遗失大变,那可就万事休矣。

“要怎么找到那个倭人?”高鸡舍问道。

“就在那个集镇里!”弓手赶忙道:“每隔五天他的人就会来那处酒肆坐一下午,算起来,明天他就会来了!”

“也好!”高鸡舍的脚从那弓手胸口移开了,他笑了笑:“看在这件事情上,我就饶了了这回,起来滚吧!”

“多谢将军,多谢将军!”那弓手闻言大喜,赶忙翻身磕了两个头,起身便要离开,却觉得后心一凉,剑锋贯穿,透胸而出。

“我饶了你,可这剑却饶不了你!”高鸡舍抽回长剑,乘着血还没冷,将剑刃插入湿泥中四五次,又在尸体上擦拭干净,方才插入鞘中。

“我们要回集镇吗?”男孩问道。

“嗯!”高鸡舍点了点头:“这贼人其实有句话说的没错,就算我能逃回家乡,也逃不过唐人的手,像我这样的人就算是逃回家乡,也不可能获得安宁的!”

“就在前面,我们到了!”王朴指着不远处:“阿克敦,说是个镇子,其实就是堆废墟,我上次来的时候,就没有几间完整的房子!”

“肯定比我家的村子强多了!”阿克敦笑道:“至少有石头房子,我村子里最好的房子也是草屋顶!”

“是吗,有机会我倒要去看看!用树皮做成的船,还有用木棍就能打晕鱼,被蜂蜜黏住手掌的熊!可以遮盖整个村子的大树!”王朴笑道:“这些该不会是你编出来骗我的吧?”

露布

“那怎么会!”阿克敦的脸庞顿时涨红了起来:“王朴你是我的朋友,我阿克敦就算死,也不会对朋友撒谎的!”

“打住,打住!”王朴赶忙叫住阿克敦:“别死呀死的,不吉利!咱们可都是要上阵厮杀的,万一应验了咋办?”

“我其实觉得还好!”阿克敦挠了挠后脑勺:“这次出征打高句丽人,我还以为要放马厮杀十几回,就算不丢性命,也要一身伤,没想到也没怎么打,平壤城就开城了,算下来我这次也就那天夜里救你那次射了几箭,还不如过去跟着阿玛去林子里猎熊危险辛苦,除了军饷还有布匹银牌的犒赏,想起来还真有些过意不去!”

“算了算了!”王朴叹了口气:“我算是明白为啥沈校尉为啥要专门把你们招来了,还真是天生当兵的胚子。”

“是吗?不过我真的觉得没白来,比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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